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制度。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 门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 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