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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3015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贝隆精密贝隆精密(SZ:301567)2025-09-29 12:48

贝隆精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 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资源配备;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一条 为规范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超 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