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833266) -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BOSS & YOUNG 大 法律意见书 日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288号大平洋新天地T2大厦7、8楼 电话:8621-23169090 传真:8621-23169000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 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程序性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