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5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 年 9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 3 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内容切实 可行,不存在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