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30156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贝 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贝隆精密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