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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光洋股份光洋股份(SZ:002708)2025-09-29 12: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审计、提议聘请审计机构等[7]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内部审计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8] 会议记录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