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 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须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