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BIEM.L.FDLKK Garment Co., LTD.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广州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九)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