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57,070.7084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2][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公司股份发行原则新增“公开”,强调同类股份权利及同次发行条件价格[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22]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3]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8]
比音勒芬(00283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