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科技(300587)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C0114 号 致: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