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