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 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 第四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