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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创业慧康创业慧康(SZ:300451)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