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 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