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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优宁维优宁维(SZ:301166)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