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3011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优宁 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