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30116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诉讼仲裁与资产风险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5] 股东股份与重大变更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6] - 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多方面[17] 合同与研发披露 - 一次性签署相关合同金额占比超50%且超1亿需披露[18] - 新技术等研发进展有重要影响需披露[19] 破产与报告制度 -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需披露相关进展[19] - 重大事项实施实时报告制度[2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有传递程序[22] - 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需报告重大事项[23] - 报告义务人应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3] 信息管理 - 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和内幕交易[24] - 证券事务部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档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