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0005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和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 逾二年; 1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