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冠盛股份冠盛股份(SH:605088)2025-09-29 12:1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9]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不分配情形与政策调整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