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年报实际披露业 绩存在重大差异、以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 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因 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