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通 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 重大事项管理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温州市冠盛 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全资或 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持股 50%以上 或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重大交易事项时,依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