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 同)、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