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市冠盛 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