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冠盛股份冠盛股份(SH:605088)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 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