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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冠盛股份冠盛股份(SH:605088)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 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