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 生。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