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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30084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捷安高科捷安高科(SZ:300845)2025-09-29 12:03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