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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300845)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捷安高科捷安高科(SZ:300845)2025-09-29 12:03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时,董事会应尽快补足新的委员人数。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以前,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