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