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六条 公司配合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 职责,开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