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长效机制,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