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捷安高科捷安高科(SZ:300845)2025-09-29 12: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足1000股可全转[7] - 以年末所持公司发行股份为基数算可转让数,本年度额度=上年末(无限售+有限售)×25%[8]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8] - 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与公告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公告[12] 股份锁定与解锁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首个交易日以去年最后交易日名下股份为基数算可转让额度[17]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7] - 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自动解锁[18] 问责与减持管理 - 问责决定和结果10日内报证券监管机构和深交所[24] - 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1] - 减持完成或未完成,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4] 其他事项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二日内披露[14] - 实施股权激励,董事会可限制违规董事和高管激励[22] - 特定情形对违规董事和高管从重或加重处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