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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0012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永泰运永泰运(SZ:001228)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