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