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泰运(001228)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永泰运永泰运(SZ:001228)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 考核及奖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本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