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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冠农股份冠农股份(SH:600251)2025-09-29 12:0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 公司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新疆冠 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险控制状 况和业务合规情况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和规范治理的建 议,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