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八条 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成员人数少于第三条规定人数时,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成员。若辞职导致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则在增补 的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细则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