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 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不 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第七条 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