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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冠农股份冠农股份(SH:600251)2025-09-29 12:0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稳定;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5 年 9 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相关事 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