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他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 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和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