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冠农股份冠农股份(SH:600251)2025-09-29 12:02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6]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8] - 沟通方式有官网、电话等,形式包括股东会、说明会等[9] 股东会要求 - 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9] 活动规则 - 投资者关系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代替信息披露[9] 说明会规定 - 公司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 存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需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10] - 定期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10]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说明会通知与记录 - 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并征集投资者提问[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公司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平台发布[11] 联系信息管理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在定期报告公布相关信息,变更需公告[12] 活动平台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可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12][13] 与调研机构沟通 - 公司与调研机构等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15]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15] 投诉处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回应投资者诉求[15] 档案保存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1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