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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恒为科技恒为科技(SH:603496)2025-09-29 12:0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特此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十二个月内, 股东会再次或者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