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永福股份永福股份(SZ:300712)2025-09-29 11:3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502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8754.6035万元,股份总数18754.6035万股[10][23] 股东信息 - 福州博宏投资持股41.1725%,福州永福恒诚持股33.5458%[22] - 福建省永福博发持股3.4150%,福建省平潭卓成持股7.5000%[22] - 中比基金持股6.6667%,青岛汉缆持股4.0000%,林文丹持股3.0000%[2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三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8]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信披[42] 股东大会决策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4]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45] - 决定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0%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45] - 对外担保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46][47][52] 股东大会召开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 相关召集、提案、通知、投票等时间及规则[60][61][64][66][68][71]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8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8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101][10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110] 董事会决策事项 - 决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但在70%以下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111] - 多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4] - 审议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116] 董事会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19][126] 高管相关 - 总经理等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可决定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131] 监事相关 - 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三名监事[138][142] 监事会会议相关 - 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记录保存十年[144][14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59] - 利润分配方案及政策制定、调整的表决通过要求[163][165][166][171] 其他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177][17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债权人及清算相关规定[185][186][188][192][194][19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