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0008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 信息披露事项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具体事宜[15]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5] 信息披露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其他临时性公告需经主管领导、经理审核,董事会秘书最终复核后按深交所程序披露[23] - 公司向监管部门等递交文件及宣传文稿需董事会秘书审核[23]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信息属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免于披露[23][2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避免发言[26]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不得私下提前透露[26]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26] 信息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至少保存十年[29] 财务内控 - 公司应执行财务内控,董事会负责制定执行,内审部门监督[30]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