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或辞职(以下统称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到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