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3004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 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