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300347) -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9月)
2025-09-29 11:26

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86494.8570万元,修订后为86102.6050万元[2] - 原公司全部股份总数为86494.8570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86102.6050万股[4] - 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原持股741823770股,占比约85.77%;修订后持股737901250股,占比约85.70%[4]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股123124800股,原占比约14.23%,修订后占比约14.30%[4] 章程修订 - 原章程规定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修订后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前原代表人履职[2] - 原章程界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副总经理等;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联席总裁等[3] - 原章程规定股份发行同种类原则;修订后为同类别原则[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8]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提临时提案[2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有权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审议批准关联交易金额需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人[45] - 董事会决议除特定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即可[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6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6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63]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联席总裁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7]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