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5/9/10/13/17F, Broadcasting Tower,No. 14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China 电话(Tel):(010)65219696 传真(Fax):(0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 1 页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东 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