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晟(6008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 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 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 报告编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