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晟(6008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 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